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盖章,可能会给离婚后的生活造成一些麻烦。那么,离婚协议没有盖章怎么办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盖章虽然能增加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是并不是必要条件。如果夫妻双方真实意愿已经通过协议表达清楚,那么即便没有盖章,离婚协议仍然有效。
其次,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加强离婚协议的证明力。比如,可以请律师帮忙撰写协议书并代为存证,或者在离婚协议书上增加双方签字确认的条款,以此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双方的自愿达成。
此外,离婚协议达成后还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取得离婚证书。在登记时,民政局工作人员可能会要求查看离婚协议。此时,可以向民政局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比如律师的代为存证证明、公证处公证的协议书等等,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
总之,离婚协议没有盖章并不会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并加强证据力。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该保持理性和耐心,不断协商和解决问题,以达成更好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