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抚养权的判定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宠物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的。
首先,法律规定中,没有具体的关于狗狗抚养权的条款。但是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宠物(包括狗狗)属于动产,其归属权可通过遗产、赠与、交换、买卖、损毁、救助等方式来确定。因此,狗狗的抚养权也可以在这些情况下被判定。
其次,宠物的实际情况也是判定狗狗抚养权的重要考虑因素。例如,狗狗属于谁名下、谁经常给狗狗喂食、给它洗澡、带它去看医生。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方面。还有狗狗对哪个人更亲近、更依赖、谁对其负责任,对狗狗的生活、健康都更有保障等等。
最后,如果有不少于2个人声明对狗狗的抚养权,那么就要考虑到法官的裁决。这时,法官可能会考虑狗狗的利益、生活环境以及被判定抚养人的能力等等因素进行判决。比如,法官可能会考虑哪个人更能给狗狗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充足的食物,谁更愿意关注狗狗的健康状况,有没有稳定的收入、时间和精力来照顾狗狗等因素。同时,法官也可能通过调查、聆听证言等渠道,了解狗狗偏爱的人、对狗狗的态度等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裁决。
总的来说,狗狗抚养权的判定要考虑到法律、宠物实际情况以及法官判决。同时,无论是判定抚养权或是自愿协商结果,最终都要以狗狗幸福与健康为最终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