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不仅有法律责任,还有道德责任。挪用公款是指使用国家或集体的资金、物品或者其他经济资源,违反规定或者未经批准,用于自己或者他人的开支或者其他用途,或者私自占有、转移、窃取国家或集体的财产,从而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
对于挪用公款使用人来说,其承担的责任不仅是刑事责任,还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则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甚至终身监禁;若数额较轻,则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罚金。在行政责任方面,挪用公款使用人将被依法追缴挪用的公款,同时还可能面临降职、辞职、撤职等处罚。
除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以外,挪用公款使用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因挪用公款而产生的损失,将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的范围很广,包括对于国家或集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可能引起的间接后果,包括信誉、威望等非财产损失。因此,挪用公款不仅是违法行为,还是高风险的行为,不仅可能导致失去自由,可能还会引起社会的极大厌恶和憎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