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包括离婚的原因、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的约定。它是离婚前必须要达成的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因此必须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才会生效。
离婚协议书与离婚登记并不是一个概念。离婚协议书只是一种协议,是离婚前双方为了避免离婚引起的矛盾和纠纷所达成的一个共识,而离婚登记是指离婚协议书达成后,需要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以便让离婚生效。
当离婚协议书达成后,需要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填写离婚协议书,登记之后,离婚协议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所以,如果离婚双方只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而没有进行登记,该协议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离婚协议书和离婚登记是相辅相成的,必须同时进行。只有在双方都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处进行了登记,离婚才算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