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觉得存在问题或者不满意,想要推翻离婚协议,一般有以下途径:
1.请求修改:如果在生效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认为协议涉及的某些条款不合适,可以请律师协商修改。生效后,可以提出请求协商修改离婚协议,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重新起草并签署新的协议。
2. 法院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并不是绝对有效的,法院有权撤销不合理的协议。例如,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不公平的约定,或者一方在签订协议时被强迫或错误地理解了协议的内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3.重审:如果当事人认为原有的协议是错误或有缺陷的,并且有新的证据出现,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审理该案件,以便重新制定更加合理的协议。
无论是以上哪种方式,推翻离婚协议需要向法院提起申请,并提供合法、充足的证据。同时需要有一位合格的律师代理该案件,以确保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