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推翻离婚协议,需要考虑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财产状况等因素。以下为可能的解决方案:
1. 属于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破产协议、放弃子女抚养权等影响公共利益的事项,可以依法要求改变协议。
2. 未经过公证:如果原来的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双方可以再次到民政局办理公证,若对协议的约定有明显改变,可以向法院以起诉的方式予以改变。
3. 包括不公正财产分配: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不公平,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这种情况下,要收集好证据,包括婚姻期间挣得的财产,以及财产分割过程中的过失或欺骗行为。
4. 双方同意撤销协议:如果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后来觉得协议不合适,可以协商解除协议,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协议并重新签署。
最终,推翻离婚协议的结果需要依据现实情况和具体案件做出,因此需要婚姻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