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姨妈没有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或法律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的责任和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母或法律监护人所有。姨妈只是孩子亲属中的一员,并不具备法定的抚养权,因此不能代替父母或法律监护人行使抚养权。
当然,在具体情况下,有时姨妈可能会暂时代为照顾孩子,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照顾孩子而委托姨妈代为照顾,这是一种临时性的亲戚照顾,而不是法律上的抚养。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仍然持有抚养权,姨妈只是在照顾孩子的期间扮演照顾者的角色。
除非父母或法律监护人放弃抚养权,否则没有任何亲戚可以代替其行使抚养权。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如父母去世、失踪或不能行使抚养权等,法律监护人出现问题时,有关部门会根据法律程序指定亲属或相关机构代为行使抚养权。
总之,姨妈没有法律上的抚养权,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代为照顾孩子。父母或法律监护人是孩子的主要抚养者和保护者,应该确保孩子得到良好的生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