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是指被告未在法庭出庭或提供辩护,导致判决结果只能由法庭根据现有证据作出的一种判决方式。当父母离婚过程中,子女的抚养权常常会是争议点之一,那么在离婚案件中,缺席判决是否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决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权是一项儿童保护的措施,法庭会根据儿童的最佳利益来作出判决。在离婚案件中,法庭会先考虑父母双方的意见和情况,如双方能达成协议,法庭通常会依据协议判决抚养权,而不是根据缺席的父母的意愿。
然而,如果父母无法达成协议,缺席的一方将会失去表达自己意见和意愿的机会,这时法庭就会依据提交的证据和眼下的情况,判断谁更适合担任抚养权。法庭在判断争议的抚养权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父母的资质和能力:法庭会考虑父母的资质和能力,例如居住环境、健康状况、经济条件等,选择最适合承担抚养权的父母。
2. 子女的需要:法庭会考虑孩子的需要,例如孩子的年龄、性别、身体和心理状况等,选择最适合孩子需要的父母。
3. 父母对孩子的关系:法庭会考虑孩子与父母的亲密关系,选择最有助于孩子与父母关系维持和发展的父母。
基于以上的方面,法庭会做出最利于孩子的判决。而即使一方父母缺席,法庭也会努力保证孩子的利益得到维护。因此,缺席判决不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决,只要法庭依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判决,即便缺席的一方在此未参与,孩子的抚养权仍然是被妥善考虑和维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