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和宅基地是不同的概念。宅基地是指城乡居民自建住宅的土地,是一种土地使用权。而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更新、拆迁等活动时,向被拆迁人员提供的临时住房,通常是由政府或开发商兴建的集体式住宅。
宅基地作为一种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村土地所有制和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制度的核心之一。它是一个农户建造自己住房、劳作、生产和生活的基础,也是维护农民自有土地权益的重要途径。按照现行法规,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为70年。
拆迁安置房则是在城市更新、拆迁等活动中提供的住房,通常是政府或开发商兴建的,以解决拆迁人员的住房问题。与宅基地不同的是,拆迁安置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而是由政府或开发商提供的一种住房福利。
当然,有些地区也会将拆迁安置房赋予土地使用权,让拆迁人员在其上建造自己的住宅。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大多数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只是提供一个暂时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