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后当事人达成的法律协议,其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虽然离婚协议的缔结有其必要性和固有价值,但如果协议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否定其效力。
首先,离婚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对于国家法律规定中明确禁止的离婚事项或禁止利用协议规避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在协议中明示或默示,否则该离婚协议效力无效。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违反法律规定的事项,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离婚协议的诉讼。
其次,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必须是在自愿、平等、公正和自主的原则下签署。如果当事人其中一方是被威胁或欺骗、误解或受到暴力等非正当手段进行处理的情况下,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如果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其他外在的不利条件或压力影响,影响了合同的效力,也可以否定离婚协议的效力。
最后,如果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履行完全的义务,比如未履行与孩子的抚养义务、未支付约定的赡养费用等,也可以被认为是协议的违约行为,无法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的效力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在自愿、平等、公正和自主的原则下签署。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需要审慎地考虑其与协议的相关义务和权利,以免将来出现法律纠纷。在离婚协议出现问题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提出诉讼进行维权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