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其中包含了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的协商结果,而其中是否涉及更改名字则要双方自行商定。
如果双方一致同意更改名字,需要在离婚协议的内容中明确写明改回什么样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的原因是婚姻不幸福,且其中一方的名字与过去的婚姻产生了联系,可以考虑更换自己的姓名,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烦恼。
更改名字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程序,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材料,申请更改户籍信息。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更改名字的约定,虽然不能完全替代正式的更名手续,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更改名字手续的时间和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更名手续不一定是必须的。一些人认为保留原名更能体现自己的个性和独立思考,同时也不需要过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在做出更名决定之前,还需要仔细权衡利弊,避免盲目跟风或冲动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