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比较重要的文件之一,它是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包含了双方在离婚后需要解决的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当面签字确认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未查看就擅自签字,这份协议书依然有效吗?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签字是双方对协议书内容的认可和约定,因此签字确实对于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一方在签字确认协议书之前并没有认真阅读协议书的内容或者不了解协议书的具体情况,那么就有可能导致一些不公平或者不合理的条款被强制执行,损害其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一方签字认可协议书后又反悔,未必就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来撤销协议书。正如艾瑞克所说,“不做到谨慎交易的一方,即使后悔也是自己的责任”。在签署协议书的过程中,如果双方都没有强制对方签署的行为,那么签字的行为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后来有一方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想要撤销协议书,那么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证明协议书存在欺诈、强迫等因素,从而使其失效。
综上所述,即使离婚协议书中有一方未查看就擅自签字的情况,协议书本身依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双方应该在签署协议书之前认真查看和确认协议书的所有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损害。如果双方在签署协议书过程中出现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