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一个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对其进行抚养、教育和照顾的法律称谓。抚养权的取消就是指庭外调解或者法院判令将抚养权从原有的抚养人手中剥夺,交由其他人担任抚养人的过程。抚养权的取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抚养权可以取消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1. 法定情形下的取消抚养权。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判决离婚或裁定财产分割的时候可以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安排,如果原本的抚养人有严重的违法犯罪记录、虐待、遗弃或者严重缺席等情形,法院可以废除原有的抚养权,而将抚养人交由其他有抚养能力的人担任。
2. 民事调解下的取消抚养权。在家庭纠纷或者补偿事件中,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调解来解决问题,如果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执法机关执行的决定通过民事调解进行改变,从而取消原有的抚养权,将其交由新的抚养人担任。
3. 强制措施下的取消抚养权。在一些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中,抚养权的取消可以作为刑罚的一部分。例如对于发生在幼儿园或者学校的性侵害犯罪行为,如果判决定罪成立,则可以将抚养权取消,将孩子交由其他亲属或者领养人担任。
总之,抚养权的取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参照相关法律规定,从而进行判决。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因为故意美化罪犯,而将孩子交由真正不适合的人担任抚养权,保护孩子的健康和成长是抚养权取消的重要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