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必须经过法律程序才能生效,而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法院审理程序不同,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前提条件是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商确定一系列离婚事宜,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便具有约束力。
在具体操作上,首先要注意的是双方必须是自愿达成一致。一旦其中一方有强制或欺诈行为,将造成协议书无效。其次,离婚协议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内容。第三,离婚协议书必须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这也是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公证机关会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协议细节,并为协议书加盖公章,表示真实有效。
在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必须按照书面约定履行义务。一方违约或未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追讨拖欠的子女抚养费或者财产分割款项等。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项法律意义上的协议,必须在法律规定和程序下进行,否则将失去约束力,带来法律风险和侵害双方权益的风险。因此在离婚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必须务必了解法律规定,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员的意见,在充分讲清协议细节,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