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双方达成协议后签署的法律文件,它是离婚的重要依据和合法保障。由于离婚会涉及到诸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许多重要问题,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签署协议书之后,有时候会发现协议书不见了,这时候可以传真吗?
实际上,协议书掉了之后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进行传递,但是这种方式并不保险。如果使用传真机进行传输需要考虑一系列的因素,比如目的地传真机是否正常、传真设备的质量等等。此外,如果协议书丢失较晚,协议书的误用或篡改都有可能导致不良后果。因此,在签署协议书时应该谨慎小心,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应该妥善保管,以确保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
为了避免协议书的丢失或者篡改,建议在签署完协议书之后,夫妻双方应互相留存一份签名盖章的协议书,并在有公证处的情况下进行公证,以达到更好的法律效力。此外,夫妻离婚协议书也可以在离婚登记之前送到当地的司法机关备案,这样也可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
结论上看,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的重要凭证,应该被妥善地保管。如果不慎掉了,可以考虑传真等方式进行传输,但是这种方式并不保险,如果协议书的价值较高,需要采取更加严密的措施确保其合法性。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签署协议书之后,应该妥善保管该文件,以防不测,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