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是指公职人员以其职务之便利,违反职务职责,将本应归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据为己有,同时对该财物实施支配、管理或者使用,从而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而挪用公款,是指处于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公职人员,以其职务之便,利用和动用属于国家、集体或者公民的财产,用于自己或者他人的其他不正当用途的行为。两者的本质不同,但涉及到的都是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
那么,挪用公款多久变成职务侵占呢?职务侵占行为是在挪用公款的基础上,加上了“据为己有”这一因素,因此可以说职务侵占是在挪用公款的基础上升级的一种行为。而具体到时间上,没有明确规定是多久会变成职务侵占。因为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挪用的金额、持续的时间、用途等等。只有专业的法律机构才能根据调查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结论。
但不管是挪用公款还是职务侵占,它们都是属于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的行为,应该严格追究责任。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公职人员应当及时上报、矫正错误,如实交代情况,主动缴纳挪用的公款,接受组织调查和处理。如果是职务侵占行为,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追回侵占的财物,进行追究公职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公职人员而言,职务是神圣而具有责任和义务的,必须强化对职业道德和法律的认识,保持高度的自律性和纪律性,坚决防止和惩治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