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对象主要是被拆迁的居民和企业。
具体来说,被拆迁的居民包括:
1. 自有住房被拆迁的居民:包括个人所有的住房被拆迁的居民;
2. 公有住房被拆迁的居民:包括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住的居民;
3. 租赁住房被拆迁的居民:包括租住的私人房屋、公共租赁房屋等。
被拆迁的企业包括:
1. 工厂和企业:被拆迁的工厂、企业、商铺等;
2. 机关单位:被拆迁的机关、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等;
3. 社会团体:被拆迁的社会组织、非盈利机构等。
除了以上主要的拆迁安置对象,还有可能涉及到拆迁带动的其他人员,如:
1. 相关服务人员:拆迁关联的服务人员,包括清理、搬迁、修缮、安装、监管等人员;
2. 社会环保人员:拆迁之后的环境整治、垃圾清运等环保人员;
3. 治安和安全保障人员:维护拆迁现场安全、维护秩序、保障拆迁安全的保安和警察等人员。
综合来看,拆迁安置影响的对象极其广泛,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精心协调与管理,才能保证拆迁工作顺利、安全、有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