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是否与拆迁安置费有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一般来说,离婚证与拆迁安置费并无直接关系,因为离婚是一种民事行为,与拆迁并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离婚证可能会涉及到拆迁安置费。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在拆迁前已经离婚,那么每一方都有权按照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获得拆迁安置费。如果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对此未做出规定,各方可以协商或再次向法院申请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证和拆迁安置费是两个独立的问题,但是协议或判决可能会涉及到分配比例等问题。
其次,如果离婚后的一方是房屋的拥有者,而另一方是居住在该房屋的居民,那么当该房屋被拆迁时,房屋的拥有者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费。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证就成为了影响拆迁安置费的一个因素,因为拥有权的人可以直接获得拆迁安置费,而非拥有权者则需要与拥有权者进行分配。
总之,离婚证和拆迁安置费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两者可能会关联在一起。具体情况要视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和房屋所有权等因素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