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是指政府在实行城市改造和重建时,对被拆迁人提供的经济、物质、文化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利益保障措施。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双方在进行拆迁补偿协商时达成的一种合同协议。如果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存在空白部分,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当拆迁补偿协议存在空白部分时,可以尝试就空缺部分与政府进行谈判,谈判时可以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被拆迁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者咨询机构的帮助,以寻求合法的维权策略。
其次,如果出现拆迁补偿协议空白部分的情况,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如城市规划、人民法院等有关机构反映情况,径直向政府要求补偿协议中的空白部分得到完善。
最后,如果拆迁补偿协议上存在空白部分,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身利益自己进行判断。如果无法通过谈判和投诉解决问题,那么当被拆迁人有保护自身利益的需求时,要么弃约不签,要么延期磋商,以尽力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总之,如何应对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空白部分,要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解决。在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被拆迁人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争取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