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使用或转移本应作为国家或社会公共资金的钱财,用于个人或其他不合法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国家公共财产,危害社会经济稳定,损害公民的公正权益。因此,挪用公款构成犯罪,会面临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用挪用公款的方式,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是指挪用公款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是指因挪用公款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如果数额较小,不足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却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公共财产,行为人也会面临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
如果被判定为挪用公款罪,行为人将面临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可能被处以罚款等刑罚。同时,挪用公款罪往往伴随着其他犯罪行为,如受贿、贪污等,或与职务侵占、违法招标等行为相互串联,因此,行为人还可能被追究其他犯罪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不仅相当于行为人的职责失范,更是对国家、社会、公共财产和公民权益的严重侵害,必须予以打击和严惩。希望所有公职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职责行为,恪尽职守,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