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属于出让土地的范畴。出让土地是指国土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竞争划拨土地使用权,并且以约定价格支付土地出让金,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在拆迁行为中,政府或拆迁公司往往需要动用或使用土地资源,因此需要进行出让土地的手续,以获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在拆迁中,政府或拆迁公司所使用的土地资源本身是有主的,即原属于拆迁户的土地(如果是不动产)或者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如果是动产)。在此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就是以替代出让土地的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转移和再分配。因此,拆迁安置房属于出让土地的范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使用土地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此外,针对拆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流程和规定,比如土地出让的方式、用途及面积等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同时,建设拆迁安置房也需要进行前期规划、工程设计等工作,同时监管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只有在合法、规范的前提下,拆迁安置房才能够如期完成,达到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和促进城市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