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涉及到离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需要变更离婚协议书,需要去哪个部门呢?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后没有在法院进行离婚登记,可以直接前往当地民政局变更离婚协议书。在进行变更前,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原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明、变更协议书、结婚证、户口簿等。在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可以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手续。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在法院进行了离婚登记,需要到办理离婚的法院进行变更。在变更前,双方需要先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操作,公证人员将对新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证。公证完成后,双方可以到离婚登记的法院的民事窗口办理变更手续,提供原离婚协议书、新协议书和公证书等相关材料,领取离婚协议书的变更证明。
总之,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具体程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无论是前往民政局还是离婚登记的法院,都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