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购买了房产并希望分割,在分割房产时,有时候会有争议,尤其是关于购买房产的价格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其实要看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房产是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那么在离婚协议中一方如果希望收回原价,这是不现实和不合理的。因为房产的价格很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甚至可能增值或贬值。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协议中应纳入合理的分配方案,使得各方都能公平地获得他们应得的份额。
其次,如果房产是由一方在婚姻期间购买的,那么在离婚协议中,一方如果坚持要求收回原价,这也是有可能的。不过,需要考虑的因素还包括房产的实际价值、抵押贷款、交易费用等等。如果这些费用都比较高,那么一方就不一定能够收回原价了。
总之,在离婚协议中分割房产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协商。如果有争议,可以请律师代理,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最终的协议应该是双方都能接受并认可的,以实现公平、公正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