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离婚协议更改需要进行公证,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起草修改协议
离婚协议的修改应该由离婚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协议内容需要准确明确。修改协议应当注明修改的原因、内容和日期,双方应当在协议上签字确认。
第二步:到公证处办理
修改后的离婚协议需到珠海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双方需携带原离婚协议和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及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公证员会查阅原协议和修改后的协议,并确认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步:支付公证费用
公证费用根据离婚协议的修改内容而定,通常每份公证费用为100元左右。离婚双方需支付相应的公证费用。
第四步:领取公证书
公证处会将公证书交给双方,公证书上注明了双方重新协商签订的离婚协议,将作为更改后离婚协议的有效证据。
总之,珠海离婚协议更改需要进行公证,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离婚双方应当谨慎决定进行协议的修改,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公证,以便在未来的生活中避免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