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财务管理中,个人或单位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财产的资金据为己有或者用于其他目的,未经国家或者社会公众的授权或者批准,属于一种触犯经济法制的行为,被视为一种犯罪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轻重程度看情节,所涉及的金额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依据刑法,因挪用公款所涉及的罪名主要分为两种:
一、少量挪用公款罪
涉及金额较小,通常称为“少量挪用公款罪”,刑法规定,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情况,属于“少量挪用公款罪”,可以判处拘役或者缓刑,如果情节较轻,亦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侵占或贪污公款罪
涉及金额较大,通常称为“侵占或贪污公款罪”,如果属于犯罪,最低也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体而言,挪用公款是一种既触犯法律,又违反职业道德和道德准则的严重违法行为,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要加强对公款的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