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时需要签署的协议书,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是需要进行公证的。对于离婚协议的签署,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打印手印,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
而对于离婚协议手印的有效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协议手印得到了公证处的认证,并且具备正当性和合法性,其效力是有法律保障的。但如果仅仅是双方私下签署的离婚协议,并且仅仅有了一方人的手印,那么这种协议的可执行性会相对较差。
事实上,离婚协议的签署方式并不像买卖合同合同那么单一,有时候手印是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在某些地区,由于文化和历史原因等,人们对手印的看法仍然非常重要。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和亲友们觉得手印很重要,可以作为意见的最终确认,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手印是可以作为离婚协议的签署方式的。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的签署是需要正式、公正和合法的。如果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可以给公证处备案,并按照法律的要求签字盖章或打印手印,则该离婚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而且只有一方人的手印,那么对于协议的可执行性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应该尽可能规范化、公证化和合法化,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