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其它恶意手段,将公款进行非法占有或者私自使用。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其会严重危害国家及社会的财产安全,严重侵害公共利益,严重破坏经济秩序,不容忍宽容处理。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属于贪污罪中的一种,主要根据挪用公款数额多少来区分其刑罚数额。如数额较小(百元或者千元),则处以拘役或者罚款等刑罚;如果数额较大(数千元或数万元)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数百万元或者数千万元以上),还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判处。
一般而言,挪用公款几千块的情况下,该行为是非法的,会受到刑法的惩罚。但刑罚的具体数额,还要考虑到诸多审批把关、合理用款、办事方便等因素。如果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不当当之轻,容易让其它从业人员效仿,最终影响社会的经济秩序。因此,对于挪用公款行为,必须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从严惩治才能确保能够杜绝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