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领导:
我作为二审上诉人,就涉及我与原审被告之间的抚养权纠纷一案提出上诉。我认为原审判决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原审判决未能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在判决抚养权归还原被告的同时,未作出明确的维护孩子利益的安排。而孩子在生活中需要稳定的生活环境以及父母间的爱护及关心。考虑到原被告对孩子的管教及抚养情况,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的变动等因素,我认为抚养权应该归还于我方。
其二、原审判决关于证据的认定存在问题。在原审过程中,被告意图夺取抚养权,并非基于个人抚养能力而是基于母亲的权利。但其通过提供不同时间段的收入证明及其他证据进行欺骗,并未能充分说明其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环境及生活条件。同时,我方提供的证据,如朋友及教育机构的证明文件等未被认证或理会,使得原审结果存在不公平之嫌。
综上所述,我再次请求法院能够认真审理我的上诉请求,以孩子利益为前提,作出符合事实的判决,并根据相关法律选择恰当的抚养方案。谢谢!
上诉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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