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是严格规定的。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自首,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处罚,但也不意味着他可以完全免于惩罚。
通常来说,自首挪用公款要开庭,因为刑事案件需要经过司法程序才能判决,而开庭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自首本身不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的条件,而是被认为是其认罪悔罪的表现之一,因此法院在判案时会结合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采取量刑适当的原则,并给予一定的法律惩罚。
自首本身不是免于惩罚的条件,而是在确定量刑时可以考虑的减轻情节之一。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与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全力进行赔偿或者尽力把赃款返还归还原单位,法院在判案时可以酌情减轻其处罚。但是,如果自首之后没有积极进行赔偿或归还赃款,那么在量刑时,法院可能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以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惩处能够达到效果,以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
总的来说,自首挪用公款要开庭,是法治社会中对犯罪行为严格惩处的一个方面。对于那些犯罪嫌疑人,特别是那些经济犯罪嫌疑人,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并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犯罪行为。如果发生了犯罪行为,应该及时接受惩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以赢得更多的宽大处理和减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