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经过签字和证人确认后生效。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一些相关的协议,如房产、财产、抚养子女等方面的处理,其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解决离婚后的各种问题,对于离婚的双方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某一方可能会后悔或不满意自己在离婚协议书中所达成的协议,或是在签订协议时存在违法或不公正的情况。那么,离婚协议书能否推翻呢?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如对孩子抚养权进行了不公正的规定,或是有侵害他人利益的情况,那么这些协议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存在一些强制或诈骗等迫使对方签署协议的情况,那么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离婚协议书。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存在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包括请求法院撤销协议书。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虽然是以自愿原则达成的,但是如果协议存在违法、不公、被迫签署等情况,都是可以被推翻的。所以,离婚双方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一定要知晓内容,并且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协议书,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