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职务人员将本应归属于国家、集体或社会的公共财产挪为私用的行为。挪用公款不仅仅有违法之嫌,而且也是一种触犯公德、伦理和道德的行为。因此,挪用公款是一种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需要明确的是,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是根据挪用金额的大小来决定的。根据中国现行的《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犯罪,具体如下:
1. 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及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挪用公款数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指出的是,挪用公款法律规定的金额只是一个参考标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行为人的身份、犯罪主观和客观情节等来决定量刑。此外,公款挪用还有可能构成其他罪名,如受贿罪、贪污罪等,这些罪名涉及到的金额数额更大,惩罚也更加严厉。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数额的大小直接影响刑事责任的轻重,因此,职务人员在处理公共财产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将公款用于个人私利。凡是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