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当夫妻双方的房产名下没有发生变化时,即两人都持有着房产的产权,那么房产税仍需两人共同缴纳。如若双方之间协商,一方愿意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将房产转让给另一方,则转让方需将自己的产权注销,由另一方重新登记房屋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房产税。若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均有权在房产中居住,且两人未达成共同缴税的协议,那么在税务部门的要求下,双方分别按照房产比例承担应缴纳的房产税。
对于贷款房产来说,如果房屋的贷款仅由一方承担,那么房屋所有权仍需由双方共同持有,责任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因此房产税应由双方共同缴纳。若一方负责还贷,另一方放弃了其财产份额,则税务部门可以根据贷款方持有比例进行征税。
在协议离婚后,对于房产税的处理应由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力求达成共识,避免引起纠纷,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