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法中,抚养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通常情况下,离婚时需要判定抚养权归谁,以保证子女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抚养。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需要判定抚养权归谁,也不是所有的离婚者都需要这样做。
在一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能够达成协议,由他们自行处理抚养问题,而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对子女的了解和对未来的考虑,商定抚养计划。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减少不必要的纷争,让离婚后的生活更加和谐。
但是,在一些离婚案件中,由于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有些特殊情况,必须要由法院来判定抚养权归谁。比如有的父母因为离异互不信任,谁也不想让对方来照顾子女,这种情况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定抚养权;另外,有的父母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照顾子女,这时候也需要由法院来判定抚养权。无论怎样,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父母的实际情况,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来综合考虑,做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在离婚时判定抚养权归谁并非是一定要做的事情,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出现特殊情况,就需要由法院来做出判决。离婚者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尽可能地达成协议,以保障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