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与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侵犯了公共利益和市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严格处理。
政府应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规范管理,加大反腐力度。贪污挪用公款的行为者一旦被查实,必须被绳之以法,进行严格的司法惩罚。一方面,要追究贪污与挪用公款的行为者的刑事责任,建立追责机制;另一方面,要追回被贪污和挪用的公款,对这些资金进行合理和公正的再分配。
政府还应当建设行之有效的防范机制,通过强化对公共资金管理的监管,加强对其使用的审核和审计机制,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提高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减少腐败的发生。
此外,应当鼓励公民举报贪污和挪用公款的行为,加强社会监管,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弘扬社会公德,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推进全民反腐。
总之,要坚决打击贪污和挪用公款的行为,通过各种手段,加强反腐工作的力度,使贪污和挪用公款行为迎刃而解,并使之成为各级政府和管理人员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