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一种离婚方式,指离婚双方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自主达成离婚协议书,经律师审查后到人民法院进行审批的离婚方式。由于双方都是自愿离婚,所以协议离婚不需要过多的审查,而且可以节省许多时间和精力。不过,协议离婚的诸多优点却意味着不能在协议离婚过程中查婚史。
毋庸置疑,离婚仅仅是婚姻生活中的一部分,婚姻历史则是与之相伴的。然而,协议离婚的主要特点是双方自愿,法院对协议书的审理仅仅是形式的,不涉及到具体的婚姻历史。因此,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法院不能通过审理来查阅离婚双方的婚姻历史。
不过,有时候在离婚协议过程中,其中一个方当事人可能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要求查阅对方的婚姻历史,但这样的要求并没有法律依据。离婚协议文件是严格保密的,离婚协议的审核不会向任何人透露离婚双方的婚史。在法律角度,协议离婚不涉及婚史,跟对方的婚史没有关系。所以,在协议离婚中急于查婚史也是不必要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协议离婚中,也可能会涉及到其他与婚姻有关的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对于这些事项,虽然法院也不会查阅对方的婚史,但是在协议制定过程中,要尽量实事求是,把相关信息都告诉律师,不要隐瞒或者夸大事实。这样一来,可以更加透明地制定协议,也能够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