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附加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达成后,就离婚后的一些具体问题再次进行协商并加以明确的协议。离婚附加协议与离婚协议的效力和地位是相同的,都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才能生效。那么,离婚后附加协议应该在哪里办理呢?
首先,离婚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离婚附加协议应该及时进行。办理离婚附加协议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也可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并签署协议,但是一定要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真正代表当事人的意愿。
其次,协议能否被认可和执行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进行确认。如果附加协议的内容涉及到房产、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财务赔偿等需要法院批准的事项,那么应在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或变更《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
同时,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附加协议,都需要通过公证处或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公证或鉴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涉及到房产过户、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具体操作,还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办理。
总之,离婚之后的附加协议不是简单的口头协议,而是需要通过正规的程序才能确保其合法有效。当事人应该依据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涉及的法律条款、程序及时进行办理,在公证、司法鉴定、法院审判等各个方面都应该严格遵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