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非法占有的方式,将公共资金用于个人目的。这种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信誉。因此,对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140万元的行为属于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方便,从公共财产中非法占有一定数额的财物的行为。而挪用公款140万元的数额,已经达到了贪污罪的最低界限,可以被认定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挪用公款140万元的行为,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该行为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刑法》有关罪刑量刑的规定,做出相应的裁判。
另外,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影响较大,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威胁到了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和利益,判刑时可酌情加重刑罚。比如,可以增加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可能性,以示威慑和警惕。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依法从严惩处。对于挪用公款140万元的行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量刑,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