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发展城市、重建老旧区域,而将原居住区域内的居民进行强制搬迁,提供新居住地的一种措施。因此,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极为特殊,对继承也有着一定的限制。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遗嘱继承。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政府所有,居民只有使用权。由于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为了强制搬迁而提供的,因此,安置房的所有权仍归政府所有,居民只有在符合政府的规定下获得使用权。因此,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政府所有,自然不能够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其次,需要留意的是,由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性质与普通住房不同,因此,在继承法律中,拆迁安置房也不能像普通住房一样进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要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必须是达到一定的法定继承人才能遗嘱继承,而对于拆迁安置房,由于居民没有产权,因此也就没有法定继承人。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因为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政府所有,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也非居民的产权。当然,如果拆迁安置房居民在使用权期满后,继承人可以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购买,那么继承人可在此期间购买此房产,从而获得产权。所以,建议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人知晓这些规定,以便避免在未来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