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涉及到法律、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因素,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从法律层面上讲,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进行裁定。如果前妻再婚,那么就需要考虑新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影响,同时也需要考虑前夫的能力和条件是否可以保障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如果法院认为前夫有能力、有条件,且前妻的新家庭不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前夫就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从伦理和道德层面上看,这个问题还需要考虑到父母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如果前妻再婚后,对孩子的教育和成长有良好的影响,前夫没有足够的理由离开孩子,这也是不道德的。同时,如果前夫和前妻都能够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付出,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考虑由双方共同协商和决定。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前妻再婚应该考虑到孩子的最大利益,如果新的家庭环境有益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前夫没有足够的理由离开孩子,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前妻和前夫共同协商和决定。但如果新的家庭环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前夫有能力、有条件保证孩子的成长,那么前夫也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