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在登记处备有的,它是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在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公证或起草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都有广泛应用,在离婚诉讼中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赡养等具体问题所达成的一项协议,必须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达成,且符合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书起草过程中核心就是要充分考虑到离婚后各种权利义务,从而合理平衡双方的利益,减少离婚带来的不良影响。
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份完整、合理的离婚协议书可以有效保护双方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一些很严重的纠纷和事故。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婚姻双方应当充分认识到离婚协议书的意义和作用,尽职尽责的起草或公证离婚协议书。
总之,离婚协议书虽然并不在登记处备有,但是它在各种离婚案中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一定要正视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愿意合作,诚信执行离婚协议书,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