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必需的重要文书之一,它是夫妻离婚双方根据法律规定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涉及到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协议书的存在可以避免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出现纷争,简化离婚程序,确保双方各得其所,同时也方便双方未来的生活。
然而,并非所有离婚都需要一份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能够和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且双方所处的地区允许无协议离婚,那么就不需要签署协议书。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具体细节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达成一致,各自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在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作证。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协议书,夫妻双方在离婚后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处理相关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此时,夫妻双方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协商,确保离婚后双方各得其所。
总之,协议书是离婚中不可或缺的文件之一,能够有效规避双方在分割财产和抚养子女等方面出现的矛盾。但是如果双方能够和平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所在地区也允许无协议离婚,那么即使没有协议书也可以顺利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