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具有一定的效力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旨在解决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权以及分别负担债务等问题。那么,签字的离婚协议书有用吗?可以说是有利有弊。
首先,签署离婚协议书可以帮助双方避免长期、复杂而困难的离婚诉讼程序。如果没有协议书,离婚案件将会面临审判,诉讼过程可能会持续数月甚至是数年,白白浪费时间、精力和金钱。协议书签署后也可以避免出现法庭裁决不公、双方都不满意的情况。
其次,签署离婚协议书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被充分保障,解决离婚所涉及的问题。在协议书中,双方可以清晰明确地约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望等内容,这样可以杜绝双方因此而发生矛盾和纷争的可能。
但是,离婚协议书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其中一个问题是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协议书就会失去法律效力。另一个问题是协议书只能双方自愿签署,如果一方不同意或觉得不公平,协议书就无法达成,离婚诉讼又将进入司法程序。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的作用是存在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有效的。务必在签署协议书之前,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咨询,确保协议书中所有的内容都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法有效,并且最终能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