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涉及恶意行为的罪行,在我国刑法中被认定为贪污罪的一种,其主要行为就是违法使用或者挪用与公职人员有关的公款、公物以及其他财务,从而达到自己利益的目的。通常情况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其罚金和刑期的确定,将受到不同的情节、数额、法律规定和其他因素的制约。
在900万的情况下,如果被判定罪名成立,那么挪用公款罪的适用情况将根据不同的判定标准而有所不同。如果被认为是挪用公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下,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该行为将被判定为挪用公款罪,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如果被认为是挪用公款金额超过500万元或者重大案件,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该行为将被定为特别严重的挪用公款罪,最高可处死刑,最低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900万的挪用公款罪案件,其刑期的确定应该根据被告人的纠正态度、危害性、社会影响力以及受害方的情况等因素进行权衡。如果被告人虚心认错并积极赔偿赔款,那么适当减轻判决也是可能的。但无论如何,挪用公款罪都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经济犯罪,必须严加打击,以维护国家法制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