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的协议,它在法律上是一种有效的离婚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夫妻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而盖章只是为了证明协议的真实性,没有盖章的离婚协议书依然是有效的。
在国内,离婚协议书并没有要求必须盖章,只要双方在签署的时候都是真实有效的,他们达成的协议依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如果离婚双方没有盖章,只要已经签字确认协议,就视为已认可协议的约定内容,是有法律效力的。
虽然盖章可以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但是协议的内容才是最重要的,离婚协议需要详细列出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财产债务等方面的约定,这些都是双方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所以盖不盖章并不是离婚协议的关键,关键是协议的内容是否详尽、具体、合理。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的协议,盖章只是用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而对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双方需要认真探讨,协商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双方利益,并在协议中详细约定。如果夫妻双方都认可协议内容,即使没有盖章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