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离婚协议是一种常见的解决婚姻问题的方式。但如果一方在签署协议之前走进了感情外遇的歧途,协议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所以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几个方面。
首先,签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意愿和约定的法律条款。如果离婚协议中包含有关出轨的监护、财产划分或其他限制条款,那么受害方可以在发现另一方出轨后强制执行这些条款。
但是,如果协议是在出轨行为发生之前签署的,可以考虑是否协议缺乏平等、自愿和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当事人在签署协议的时候可能没有知情或受到欺骗,他的意愿可能不是完全自主的,这可能会影响协议的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婚姻协议中的任何一方不知道或提前知道另一方的出轨行为,或者签署协议之前没有足够时间了解协议条款,这将是签订协议有效性的重要影响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撤销离婚协议。但仍需质证和履行文书的有效性过程较长,时间和金钱成本较高。因此,为了避免涉及此类情况,离婚双方应该避免在离婚协议签署之前出轨,及时公开真相,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和婚姻协议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