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离婚协议的甲方,因某些原因导致现在无法找到原始的离婚协议文件。在这里,我向法院申明:离婚协议文件确实是存在的,并且我们至今遵守了该协议的所有条款。同时,我们在签署该协议时,也为此留下了证人和相关证据。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我们的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在离婚协议中,我们规定了所有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探望权、赡养等相关问题。我们也规定了离婚协议生效的日期,并在签署时留下了证人以及相关证据,证明此次协议是经过我们自愿达成的,并非被迫或诱导。
虽然我无法提供原始离婚协议文件,但是我可以提供以下证据和情况说明:
1. 我们至今未发生任何分歧,遵守了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条款。
2. 我们在协议签署时有证人作为见证人,并且还提供了其他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我们双方确实达成了协议,并遵守了其中的所有规定。
3. 如果需要,我们愿意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包括协议签署时的证人证明、居民户口簿、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最后,我要重申的是,离婚协议确实存在,我和原配偶都遵守了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条款。虽然我们无法提供原始文件,但是我们认为,我方的声明和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该协议的存在和有效性。希望法院在此事上作出公正的判决。感谢法院的审理。
此致敬礼!
甲方:x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