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分开抚养权
本协议旨在规定以分开抚养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分别分配以下事项:
1. 子女的抚养与监护
父母双方共同保证子女的身体健康、精神健康和全面发展,并且在教育上要给予必要支持协助。双方父母都要尽力确保子女的抚养及生活质量,确保子女的安全和健康。
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监护情况需保持无障碍的沟通和协调。相关事项可在每月的第一个周六、周日两天之间的时间,由父母双方商定实现。如果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另一方可就此事申请法律救济。
子女的抚养期时间安排如下:
父亲:每月准予在第二周周六上午10点,至周日下午3点接管子女;
母亲:每月准予在第三周周六上午10点,至周日下午3点接管子女;
暑期假期时间的安排另行协商。
2. 子女的教育
父母双方须确保子女的教育、培养和生活方面的经费需求,子女的教育筹资需由两方父母一起负担。
在子女教育方面,父母双方可就子女的学校选择、学习情况,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商议。
3. 子女的医疗保健
父母双方须共同负责并确保子女的健康,两方父母在子女需要医疗护理的时候需共同协商并对所需医疗费用进行分担。
4. 离婚后的财产分配
双方父母应达成共识,平分财产、负债等。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子女成年或双方父母再次协议修改为止。
当父母双方协议的执行出现问题时,应由有关部门或仲裁团体协助处理。
双方父母应该信守本协议,诚实宣传,抬爱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