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的分担是一个比较敏感、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对于子女抚养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以子女的福利为最高原则。因此,在离婚抚养权的分担中,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考虑子女的年龄和性别。一般来说,未成年的子女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抚养,尤其是在年幼的时候,需要父母亲密的关系和保护。因此,在分担抚养权时,通常会首先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给母亲。
其次,需要考虑父母的工作和收入情况。如果父母都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在分担抚养权时,双方可以协商每个月给予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用,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教育。如果一方没有固定的工作或者收入很低,那么在分担抚养权时,通常会优先考虑给予抚养费用较高的一方抚养权。
第三,需要考虑父母的家庭环境。如果离婚双方的家庭环境都很好,并且对子女的抚养都没有大的问题,那么抚养权可以按协商的方式分担。但是如果其中一方的家庭环境较差,或者存在对子女不良的影响,那么在分担抚养权时,通常会优先考虑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给对孩子更有利的一方。
最后,需要考虑父母对孩子的关系和态度。在分担抚养权时,父母的关系和态度很重要。如果离婚双方对孩子负责任,爱护孩子,那么可以协商好抚养权的分担方式。但是如果存在任一一方对孩子不负责任,不关心孩子的情况,那么在分担抚养权时,通常会优先考虑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给关心孩子的一方。
总的来说,离婚抚养权的分担,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以孩子的福利为最高原则,让孩子在父母的爱抚和照顾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