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中的条款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但是,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后,当事人又改变了想法,是否可以反悔?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离婚协议书一旦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诉讼证据。如果当事人反悔,想要撤销协议,必须要经过法律程序,需要向法院提起撤销协议的诉讼。但是,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较小,因为一般在签署协议之前,当事人都会经过充分的思考和商议,签署协议时也会确认好相应的条款,避免发生反悔的情况。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也可以约定有关反悔的事项。比如可以规定,在协议签署后一定时间内,当事人可以自行撤销协议,但也要对撤销产生相应的经济赔偿等后果。这种情况下,一旦协议签署后反悔,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最后,如果双方是在家庭调解或司法调解的过程中达成的离婚协议,那么在协议签署后还存在着司法审查程序的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如果法院发现协议的某些条款不合法或者不公正,也可以要求当事人重新商议协议内容,并做出相应的修改,这也就给了当事人撤销协议的机会。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是否可以反悔,需要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但是一旦签署协议后,如果想要反悔,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经过法律程序进行撤销。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清楚,避免在后期发生反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