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协议,约定了离婚后各项权利义务的分配。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改姓是可以的。
虽然改姓并不是离婚协议书中必须约定的内容,但在离婚后改姓也是一种常见的行为。一般来说,女方在离婚后改回娘家姓,以表示对原配偶的彻底分离和结束。男方在离婚后改姓则比较少见,但也有人选择改姓去与原配偶的姓名彻底分离。
在协议书中约定改姓可以避免后期争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双方在离婚前已经有约定改姓的意愿,可以在协议书中加以规定。同时,协议书的约定也需要考虑到法律规定。中国法律对名字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和《民法典》的规定,严禁出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
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改姓,需要在法律条件的前提下,经过双方有意愿的明确约定。同时,在约定改姓时需要充分考虑到现实情况和法律规定,确保约定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只有这样,在离婚后,双方才能更好的进行人身身份上的变更,实现对原配偶的彻底分离和结束。